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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生競賽 | 2017-05-22 | 點閱數: 471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武術委員會 106 年 5 月 15 日(106)桃市武委字第 008 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中壢高中自強館。
三、比賽日期: 106 年 7 月 15 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15 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詳情請參閱賽會修正之競賽規程,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