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國小以上各類組美術班資格說明: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等),及各級學校不分類之資優資源班,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美術班資格之認定,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之認定為準。
二、報名辦法:
請參賽學生於9/26(二)前將作品與報名表(先不要黏貼於作品)繳交至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三、比賽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