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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8-01-15 | 點閱數: 651

一、依據本局 106 年 10 月 17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8027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具 3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3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6 小時)。
(二)研習課程: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教學檔案製作與應用及教師專業成長計畫(包含學習社群)。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
(四)研習日期: 107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至 2 月 2 日(星期五)。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 1 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12 小時,請各校惠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