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中正大學 107 年 1 月 10 日中正教育字第 1070000318 號函辦理。
二、北區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107 年 4 月 20 日至 107 年 5 月 11 ,於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辦理。
四、本局同意旨揭研習參與人員公(差)假及市立學校參與人員之課務排代,市立學校參與人員所需代課鐘點費先行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07 年度預算學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檢附課表及研習證明向本局申請。
五、如有疑義,請逕洽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林育凡小姐,電話:05-2720411 轉 26258 。
六、檢附旨案原函及研習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