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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8-04-13 | 點閱數: 771
大忠國小 107 年度教師介聘  公告
一、桃園市 107 年度辦理國民小學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本校已開始受理申請(市內、市外僅能擇一申請)。
二、本(107)年度申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之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
三、凡欲參加市內介聘、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於 107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前向人事室登記。
四、市內介聘:請於 107 年 4 月 23 日起至 5 月 2 日止,自行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網址 http://teacher.tyc.edu.tw ),並於 5 月 8 日(星期二)前,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件正本送人事室辦理,逾期恕不受理(除年資採計至 7 月 31 日止外,其餘積分一律採計至 5 月 9 日積分審查當日止)。
五、市外介聘:請於 107 年 4 月 20 日起至 5 月 3 日止,自行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網址 http://tas.kh.edu.tw ),並請於 5 月 10 日(星期四)中午前,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送人事室辦理。
六、相關證件依序:申請表、教師證、畢業證書、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請先經教務處認證核章)。市外介聘另加原因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配偶有關證件)。
七、市內、市外介聘成功教師因故撤銷介聘,市內介聘 5 年之內不得再申請、市外介聘 10 年之內不得再申請,申請介聘之前請審慎考量相關事項,以免影響自身及他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