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聘用營養師。
二、名額:1名,備取若干名。
三、公告期間:108年07月26日至108年07月31日。
四、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4.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國內外大學院校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資格者,始得報考
五、工作項目:詳簡章
六、工作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18號(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民小學)。
七、聯絡方式:(含報名文件)
(一)108年7月31日(星期五) 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檢具報名文件親持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校地址:33462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18號;電話:03-3635206轉710;聯絡人:人事室呂主任。)
符合參加甄選資格者名單於108年8月1日公告於本校網頁校園公告-人事公告,報名者須自行上網確認;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並繳交影本乙份(影本以A4影印,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須驗正本者,如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資料未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團膳經驗服務證明書正、反面影本(無經驗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切結書(如附件二)。
10、自傳(如附件三)。
11、委託書(如附件四)。
(三)甄選日期:
1、108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2、應考人員請於108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8日30分至8時50分前,攜帶國民身份證正本至本校學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八、甄選簡章公告於下列網址,請自行下載: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徵才系統,網址:http://www.dgpa.gov.tw/。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人事徵聘」區/教育徵才網,網址:https://jobs.tyc.edu.tw/。
(三)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民小學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bdes.tyc.edu.tw/ty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