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 108 學年度「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3 項獎學金申請案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請欲提出申請者於 10 月 31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三、相關申請辦法與申請表請參照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