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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0-01-17 | 點閱數: 26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06790 號函辦理。 二、 基於親子作息同步,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需求,會議達成共識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9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之課程調挪至 2 月 15 日(星期六)上課,並將 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式提前至 6 月 29 日辦理,請各校提早提早因應處理並轉知學生及家長預為規劃以利後續安排。 三、 本市所屬各階段學校 2 月 15 日當天課務應以 6 月 30 日之課表課程安排上課,另小六、國三及高三畢業年級,仍應於 2 月 15 日返校上課,該 1 日增加課務,得由各校秉權責決定畢業典禮是否提前一天辦理,不受本局 108 年 7 月 4 日桃教小字第 10800522261 號函規定畢業典禮辦理期程限制(意即得提前 1 日辦理)。另提醒各校留意 6 月 25 日至 28 日為端午連假期間,建請各校期末考安排於連假前為宜。 四、 另因行政院業於 109 年 1 月 9 日宣布未來農曆春節將透過補班挪移調整,從小年夜開始放假,以利國人做好返鄉規劃、分散車流,國教署後續將研議常態性因應措施,以使親子作息同步。 五、 隨文檢附國教署來函(含會議紀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