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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9-29 | 點閱數: 444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9 日臺教國署字第 1030097499 號函暨本縣 10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承辦學校:本縣福豐國中。
三、活動目的:提升教師對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的認知與了解。
四、參加對象與資格:本縣國中小普通班教師每校一名, 50 班以上之學校每校兩名。本局准予參與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
五、活動日期:103 年 10 月 5 日、 10 月 19 日。
六、本案申請活動內容、方式及申請表請參見實施計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