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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4-10-16 | 點閱數: 458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2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9005 號函暨桃園縣 103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可採小組協同合作方式進行,每組最多 3 人,各校至少應送 1 件作品參賽。
三、甄選內容:教材內容以教育部審定通過之教科書各版本為限。
四、甄稿收件時間與地點:備齊參賽作品資料光碟 1 份,註明「10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多元評量教案徵選」,於 103 年 11 月 20 日前寄(送)至溪海國小(教務處呂主任; 337 桃園縣大園鄉溪海村和平西路一段 420 號,電話: 3862174 轉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