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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10-28 | 點閱數: 554

一、依據 103.6.13.桃教特字第 1030040984 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苗栗縣后庄國小陳志平老師。
三、研習主題:普通班特殊生的學習與情緒行為輔導
四、研習日期:103 年 11 月 5 日(三)下午 1:30-4:30
五、研習地點:快樂國小三樓會議室(桃園市大有路 789 號)
六、研習對象:本縣國中小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家長。
七、報名事宜:請參加人員於 103 年 11 月 5 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縣」、「103 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快樂國小」報名。
八、注意事項:本案參加之教師於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