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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5-01-16 | 點閱數: 512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 月 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9441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活動目的:為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師資生驗證及實踐教學理論經驗,在職教師精進教學知能。
三、旨揭競賽活動簡章及彙整表內容包括國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英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本土語言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社會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綜合活動與生活課程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特殊教育域教學研究中心、幼兒教育教學中心等 10 個領域競賽簡章。
四、本案為鼓勵各校師資生及在職教師參與,豐富優良教案及教學演示影片,續傳優質經驗,獲獎者教育部將建請本局優予敘獎。
五、各學習領域繳件時間及競賽相關規範請參閱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簡章所載各學習領域助理。
六、檢附旨揭競賽簡章及彙整表 1 份,電子檔亦可於國民小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平台(http://laes.ntcu.edu.tw/platform/index.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