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4 月 8 日府政預字第 1040083726 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