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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一般公告 | 2015-05-30 | 點閱數: 412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4 年 5 月 7 日北教大教經字第 1040410085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53899 號函辦理。

二、「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目前已提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進行審議,依前揭草案第 29 條第 7 項:「為增進學生學習,規模較小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實施混齡教學;其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求研擬適切且周延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混齡教學實施辦法,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行研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混齡教學實施辦法」研究計畫,並辦理旨揭說明會,以廣納各界修法意見。
三、說明會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
(一)東區: 104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30 分起假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花蓮縣花蓮市華西路 123 號)五守樓 309 會議室舉行。
(二)中南區: 104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起,假臺中市立烏日國小(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二段 196 號)第二會議室舉行。
(三)北區: 10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起,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34 號)行政大樓 605 會議室舉行。
四、參與對象: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人員。
(二)全國性之校長、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代表、該區地域性之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各級學校教育人員。
(四)關心本議題之一般民眾(每場次暫定 10 人)。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各場次說明會開始前 3 日完成報名作業,採 e-mail ( g109726011@grad.ntue.edu.tw )或線上表單系統報名( http ://ppt.cc/OqIpH );報名截止後,將由主辦單位視各場次名額及參加人員報名順序,於活動開始日前,分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
六、旨揭說明會不另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停車費依各校規定辦理。
七、檢附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