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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7-03 | 點閱數: 371

一、依據桃園市 104 年視障學生教育輔導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市興南國中。
(三)研習對象:詳如實施計畫,約計 60 人。
三、本案請有安置視覺障礙學生之學校遴派 1 名人員出席,以提升本市視障學生教育品質。
四、本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 6 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五、請欲參加人員於 104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3)─學期(下)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六、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傅安娟主任,電話:(03)462999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