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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5-07-08 | 點閱數: 444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04 年 6 月 16 日「桃園市第一屆環境教育基金管理會 104 年第二次會議」會議結論辦理。  
二、  本府為鼓勵本市各機關(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相關計畫,以具體提升本市環境教育工作及闡揚永續發展理念,特訂定本補助計畫。  
三、  本案補助項目、對象及申請期限說明如下:  
(一)  補助項目:辦理環境教育活動、環境教育研習或環境教育推展活動等。  
(二)  補助對象: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高中職以下學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三)  申請期限:即日起自 104 年 7 月 31 日前逕送本府環境保護局。  
四、  附件電子檔另公告於「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連結與下載/各種表單下載」(網址: http://www.tydep.gov.tw/TYDEP/Download),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