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 104 年 8 月 31 日(103)一貫道錦字第 0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承辦人:葉佳靜、李美惠;電話:(07)3381229 ,傳真:(07)3332184 。 三、檢附該功德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