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傷殘宏恩協會 104 年 11 月 6 日宏恩密字第 1041106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提倡大愛精神,經由發送助學金及物資鼓勵關懷家境清寒的學子,使其感受到社會的關懷與溫暖。 三、各校請依隨函檢附之計畫書及活動報名表向協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