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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1-23 | 點閱數: 359

一、依據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104 年 11 月 17 日北明校教字第 10430828300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次參訪實施對象為 104 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視覺障礙學生及其教師與家長,欲至該校參訪者請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前填妥附件之參訪報名表傳真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傳真電話:(02 ) 2874-0821 或( 02 ) 2874-0795)。
三、陪同視覺障礙學生參加參訪活動之教師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
四、倘尚有疑義,請逕洽該校註冊組,連絡電話:(02)2874-0670 分機 1112 ,聯絡人:林辰芳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