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程序如下:(請各學校承辦人務必於 104 年 12 月 28 日前至獎學金填報系統填報學生資料)
(一)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類文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
(三)請各校將書面申請資料於 105 年 1 月 12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武漢國中總務處(地址: 32555 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 227 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三、本局預定於 105 年 3 至 4 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在「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四、獎學金領取事宜:
(一)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二)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及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武漢國中協助匯入各校公庫。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福豐國中林組長 E-mail : it@ffjh.tyc.edu.tw 或 asblin2@gmail.com 。
六、檢送「桃園市政府辦理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各 1 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