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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 學生競賽 | 2016-06-04 | 點閱數: 40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5 日府環永字第 105009
49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訊息摘錄如下:
(一)攝影題材:以「發現校園之美」為主題,舉凡校內各項
校園景觀、人文風情、教學活動、建築設施,包括人、
事、物皆可。
(二)參賽對象:桃園市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作品規格:數位原始圖檔大小 2M 以上,每人最多繳交兩
件作品。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07 月 20 日止。
(五)作品收件請 email 傳送至 chungshing1125@gmail.com
(六)獎勵方式:聘請專家評審取優選 30 名,核發獎狀及獎品
三、隨函檢送「校園生態攝影比賽」辦法 1 份。
四、本案連絡人:中興國小郭建男主任;連絡電話: 3801394
轉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