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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 學生競賽 | 2017-02-21 | 點閱數: 320

 說明:

一、目的:
(一)增進全市親師生全民健康保險政策觀念,瞭解維護與保
健知能。
(二)培養全市親師生全民健康保險教育核心能力,期使有健
康生活、健康知覺和全民健康保險知識、技能及態度。
(三)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民健康保險觀念。
(四)為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提倡整體全民健康保險觀念,並
提升兒童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獎勵:
(一)第一名:獎狀及禮券 1,200 元。
(二)第二名:獎狀及禮券 800 元。
(三)第三名:獎狀及禮券 500 元。
(四)佳作(各組若干名):獎狀 1 張。
三、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獲得第一名之指導老師
給予嘉獎 2 次、獲得第二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 1 次、 獲
得第三名及佳作之指導老師給予獎狀 1 張。
四、請於 106 年 4 月 14 日前將學生作品、報名表以及授權同意書
(貼於作品背面)郵寄或專人親自送件至幸福國小訓導處
( 33345 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 115 巷 20 號)郵戳為憑,逾期
將不受理收件。
五、本案倘有疑問,請洽 03-3194072 轉 310 幸福國小訓導處衛
生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