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5學年度班際健身操比賽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請各班加強練習爭取最高榮譽。一~四年級獲優勝班級(第一名優先,第二名次之,前兩名放棄第三名取得代表權)得代表本校參加桃園市健身操比賽。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