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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生競賽 | 2021-10-14 | 點閱數: 147

一、依據本局110513日桃教小字第11000413401號函(諒達)暨本市永安國小110105日永小教字第110000612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收件日期:110927日至111(星期一)(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 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 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三、檢附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 導活動實施計畫」、教育部「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 徵選活動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