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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 獎助學金 | 2017-08-28 | 點閱數: 853

桃園市106年度第二梯次(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申請:

一、獎助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補助金額: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1,000元。

三、相關事項請參照附件之說明。

四、請欲協助學生申請之教師下載申請表格填寫,並繳交至註冊組處彙整與統整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