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培訓文化館舍永續經營人才及公民參與,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第 2 屆桃園市民學藝員」,規劃系統性課程,培訓學員成為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經營之種子人才,授予「桃園市民學藝員」認證。第 2 屆報名時間自 10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