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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0-01-10 | 點閱數: 510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00134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支持學習低成就學生之學習,爰透過旨揭評選計畫,以表揚榮獲領航團隊獎之團隊、鐸聲伴學獎之教師,及學習潛力獎之學生,期能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熱忱與知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旨揭評選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獎勵組別:領航團隊獎、鐸聲伴學獎及學習潛力獎。
(二)推薦條件:
1、領航團隊獎:
(1)符合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及行政人員且須實際參與及支持教學團隊運作者。
(2)106 學年度寒假至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107 年 2 月至 109 年 1 月)擔任學習扶助至少 3 期,且 107 學年度至少擔任 2 期者。
(3)教學團隊組成人數上限,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習扶助開班數計算之,如該期未開班者採前一期開班數:
甲、 4 班以下者至多推薦 3 名(含行政人員至多 1 名)。
乙、 5 至 8 班者至多推薦 5 名(含行政人員至多 2 名)。
丙、 9 班以上至多推薦 7 名(含行政人員至多 2 名)。
2、鐸聲伴學獎:
(1)符合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資格者。
(2)106 學年度寒假至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107 年 2 月至 109 年 1 月)擔任學習扶助至少 3 期,且 107 學年度至少擔任 2 期者。
3、學習潛力獎:
(1)符合本方案規定之受輔學生資格。
(2)106 學年度寒假至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107 年 2 月至 109 年 1 月)參加學習扶助至少 3 期,且 107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四、本案領航團隊獎評選部分,請下列訪視績優學校,務必填妥相關表件及備妥資料參加:
(一)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績優學校:東興國中、青溪國小、陳康國小、竹圍國小、埔心國小、龍岡國小、大埔國小、福源國小。
(二)107 學年度績優學校:龍潭國中、莊敬國小、錦興國小、南美國小、中正國小、芭里國小、菓林國小、美華國小、大崗國小、新路國小、霄裡國小、雙龍國小、蚵間國小等 13 校 。
(三)自願參加學校。
五、另鐸聲伴學獎及學習潛力獎評選則請本校學習扶助授課老師踴躍提出申請,推薦符合資格人員,並依參加組別填妥相關表件及備妥資料參加,由資料組協助送件。
六、前揭評選資料務請於 109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前依參加組別填妥報名表及備妥相關資料後,逕送(寄)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南美國小)彙辦,逾期不受理。
七、如有疑問,請洽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徐小姐及張小姐,電話: 03-3126250 ,分機 213 。
八、本案副知本市學習扶助中心,請協助彙辦審查後,於 109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前逕送相關資料至本局,俾利後續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