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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5-02-16 | 點閱數: 447

 一、招生目的:提供中小學教師與教育事業人員進修及專業發展的機會,並增進其課程教學、特殊教育及語言教育的專業素養

二、招生人數20-30名為原則(最低開班人數20名及最高人數上限30名)。

三、招生對象:各級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學員須具備報考碩士班之資格

四、開班日期1043月至1047

五、上課時間:預計1043開始上課(確定時間以正式公告為準),至1047月底完成;上課以週六或週日(0810-120013:10-17:00)或週一~五,17:10~21:00上課為原則。

六、上課地點:以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小(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638號)上課為原則。

七、收費標準

()學分費:每學分4000元,9學分共36,000

 

八、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34()(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報名證件:

1.報名表(附件一)。
2.
身分證、帳戶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3.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之學歷證件(如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備妥報名證件,郵局匯票36000匯票「受款人欄」請填寫「國立新竹教育大學401專戶)後,於報名時間內以掛號寄至 300新竹市南大路52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收(信封請註明報名103教科系碩士學分桃園大安班

2.現場報名:備妥報名證件及學分費用至本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報名(行政大樓

  3)

九、錄取方式

(一)   錄取方式: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   未錄取者,依報名先後順序列為備取,如有學員退選,則依序通知遞補。

(三)   結果公布:錄取名單將於35()公告本校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首頁,網址(http://delt.web2.nhcue.edu.tw)

十、取得資格:每門課程缺席時數未超過總時數1/3(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假)且經授課教師考評及格者(每科成績須達70分以上),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書。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取得本班學分證書之學員,有助於參加本校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研究所(含日間碩士班課程與教學組及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的加分(詳細資訊請參見三個系所之招生簡章);不論是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入學後並得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規定辦理抵免學分(入學後可申請抵免上列班制之組內選修或自由選修學分,至多9學分)。

(二)   除上列三系所外,錄取本校其他系所碩士班,則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入學後得申請抵免2門自由選修學分,共6學分)。

(三)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四)   未獲錄取或因人數未達開班下限,以致不開班時,由本校於報名截止日後一個月內退全額費用至學員所提供之銀行帳號。

十二、連絡方式:

(一)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03521313282118212。網址:http://cee.web.nhcue.edu.tw

(二)    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辦公室(0352131323043。電郵:gee@mail.nhc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