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公告受理「104 年度住宅補貼」一案,請轉知所屬同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4 年 6 月 16 日府都住服字第 1040149646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來函影本及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