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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7-07 | 點閱數: 371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4 年 6 月 24 日 104 桃特鑑字第 1040000113 號書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4 年 8 月 17 日(一)至 104 年 8 月 19 日(三),共三天。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福豐國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326 號)。
四、研習對象:本市心理評量人員,預計 150 人,錄取順序如下:
(一)中、高階心評人員。
(二)擔任初階心評三年以上者。
(三)其餘依報名先後錄取。五、參加本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研習期間,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18 小時。
六、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frame.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4) 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聯絡人:陳慧儒, 3394572#24 , e-mail:alulualulualulu@gmail.com )。
七、研習場地汽車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八、檢附本案研習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