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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1-23 | 點閱數: 427

一、依據本市興南國民中學 104 年 11 月 6 日興國資字第 1040007342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六) 9 時至 16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一樓圖書館(中壢市育英路 55 號)。
四、研習對象與名額: 80 名,報名額滿即止,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一)本市視巡教師、家巡教師。
(二)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班上有視障輔具或肢多障輔具需求的教師。
(三)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教師助理員。
五、參與本研習之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研習工作人員准於研習結束後 6 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三)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4)─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七、檢附旨揭研習計畫 1 份,或請自行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計畫參閱。
八、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興南國中吳雅琪教師,聯絡電話: 4629991 分機 113 、 4624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