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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16-09-14 | 點閱數: 386

依據市府教育局 105.9.12 桃教體字第 1050071363 號函辦理

一、請加強利用各種管道進行宣導,提醒學生進行水上活動之安全,另請班導師務必於家庭聯絡簿上特別宣導,提醒家長共同留意學生假期出遊安全。
二、「生命無價」!教育局再次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