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
教育部「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劃」辦理。
二、
桃園縣政府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各項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輔導學童養成正確的閱讀、寫字姿勢及望遠凝視的習慣,導正校內教學正常化,並使學童具備視力保健常識。
二、有效減少本校視力不良學生人數,降低學生近視比率,落實轉介矯正工作,以增進學童視力健康,避免學童過早近視。
三、藉由各項視力保健防治措施,培育健康活潑的學生,降低社會醫療成本支出。
參、實施原則:
一、 經由校內視力保健工作之推展,養成學生視力保健正確觀念。
二、 透過教學宣導活動,授予學生視力保健常識。
三、 透過獎勵活動,加強教育效果,培養學生做好個人視力保健的意願與能力。
四、 配合教育部視力保健重點推廣學校補助落實辦理視力保健工作。
肆、實施辦法:
一、
成立組織、擬定計劃:
(一) 設置校內【推動學童視力保健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家長會會長為副主任委員,各處室主任及分校主任、健教老師為當然委員,護士為執行秘書,共同負責視力保健工作之推展。
(二) 訓導處列為每學年之重點工作,並訂定校內【加強視力保健實施計畫】,以為工作推展之依據。
二、編組與職責分配:如桃園縣大忠國民小學視力保健執行小組編組與職責
三、教學活動的實施:
(一)配合導師時間及視力保健宣導週,舉辦視力保健教學觀摩。加強 視力保健教學活動。
(二)以【如何愛惜自己的眼睛】為主題,辦理漫畫、海報、書法等藝文活動。
(三)利用聯絡簿宣導:請家長督導學生養成正確閱讀習慣、隨時檢查 居家照明設備。
(四)舉辦教師視力保健研習會。
(五)配合家長會及班親會,加強宣導視力保健的重要性。
(六)聘請社區眼科醫生蒞校主講「視力保健」並鼓勵家長參加。
(七)舉辦家長視力保健宣導座談會。
(八)每日安排室外教學活動。
四、強化學生視力保健生活及環境:
(一)級任教師實施機會教育,隨時保持正確閱讀習慣及姿勢(離課本至少三十五公分)。
(二)利用十點十分之下課時間做全校【集體望遠凝視】活動。
(三)落實體育課及課外活動教學。
(四)嚴禁下課時間考試。
(五)會總務處安排設置大樹下休息座椅,鼓勵學生前往利用。
(六)落實午間靜習活動,增加學生眼睛休息時間。
(七)定期檢查全校教室之照明設備,並請教師隨時回報不良狀況,以便立即修繕。
(八) 落實課桌椅「對號入坐」措施。
(九) 落實學生視力篩檢、彙報及轉介矯治之工作。
五、舒緩學生課業壓力:
(一) 淺化考題難度。
(二) 書包減重。
(三) 貫徹正常教學。
(四) 定期辦理戶外教學或參觀活動。
六、獎勵活動:
(一)每學年選拔視力正常學童及視力保健良好的學生。
(二)公開表揚及獎勵。
伍、經費:
所需經費由學生活動費及上級補助款項下支付。
陸、研究發展與考核評鑑:
一、隨時予以考評,掌握工作發展方向。
二、發現缺失應立即修正計畫,並謀求改善。
三、由視力保健執行小組考核各班視力保健推行成果辦理獎懲事宜。
柒、附則:
本計畫簽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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