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福豐國中 106 年 5 月 4 日福國資字第 1060003355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摘要如下:
(一)時間:106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8 時 30 分起至 18 時止。
(二)地點:福豐國中( 4 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326 號)。
(三)參加對象:
1、本市 106 學年度新增設資賦優異教育班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及國小 2 名、國中 3 名資優班教師。
2、本市對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四、旨揭研習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當日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
五、研習期間符合參加對象第一類之學校薦派教師,倘需公假課務派代者,請於 106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前將課表 E-mail 至 tygerc330@gmail.com 彙辦;符合參加對象第二類者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