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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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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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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106 年 6 月 2 日桃體跆爐字第 023 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體育館。
三、比賽日期: 106 年 7 月 20 至 23 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詳情請參閱賽會競賽規程,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