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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06-09 | 點閱數: 50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3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060033374 號函、 106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017
384 號函暨 106 年 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003833 號函
辦理。
二、目的
(一)藉由創造力思考的才能訓練,使學生能展現其獨特的想法
,經由不斷刺激與整合,讓點子得以發揮其價值。
(二)透過營隊活動讓學生能夠創造別具風格的桌遊,並能將 3D
列印及 Arduino 的技術應用至桌遊上,使想法的展現更為生動
三、計畫名稱:驚奇創造-自造者的桌遊
四、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國小學生,經專家學者、指導老師或
學生家長觀察推薦具備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之四、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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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03776
d■je■s6■ ■_■輔■導室 1■06■/0■6/■08■ 0■9:■11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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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共 2 頁
級(升五、六年級)學生,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
現者。
五、辦理時間:民國 106 年 7 月 4 日(二)至 7 月 7 日(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 7 月 8 日(六)上午 9 時至下午二時止。
六、報名及錄取標準
(一)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經桃園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之,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
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解決問題,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
現者。(請附資優班教師推薦函)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請附推薦函),並
檢附創造力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三)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
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七、上述活動之報名方式、參加對象、課程內容等詳情,請參
閱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八、請於各校承辦人統一將報名表件於 6 月 14 日(三)15 : 30 前(
寄)送至大華國小特教組收。承辦人:陳韻婷 電話(03)323
2664-615
九、預計於 6/21(三)中午公告錄取名單,最後更新以承辦學校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