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已列入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積分採計項目,且收件日期為至 106 年 10 月 15 日止(橫跨 105 、 106 學年度),故建議 105 學年度國小六年級畢業學生作品可於 106 學年度由國中端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