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一、本案為揚倫理道德、端正社會風氣;鼓勵國人發揚互助美德,長期行善,該會辦理 106 年度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活動,以共建溫馨祥和社會。
二、推薦資格:全國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及正式立案之民間社團,均得依據該辦法擇優推薦符合資格者。
三、選拔對象:凡現居中華民國境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全國表揚者
四、推薦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8 月 10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