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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綉惠 - 一般公告 | 2017-06-27 | 點閱數: 393
主旨:有關辦理「桃園市立各級學校參與 2017 桃園地景藝術節辦理戶外教育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本市各級學校結合社會、藝文、綜合及生活領域課程,補助本市學校透過戶外教育觀摩參觀活動,了解桃園多元文化共融與地景藝術,豐富師生體驗與學習。 二、旨揭計畫資訊摘錄如下: (一)辦理時間: 106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至 106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 (二)辦理方式:預計補助 20 校(每校至多補助 3 梯次,額滿為止),欲申請學校於 106 年 8 月 10 日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 1 )後傳真至建德國小(傳真電話: 03-3660512 ),獲補助學校將另以電子公文通知。 (三)補助經費:每梯次補助新臺幣 6,000 元整(含交通、保險、膳費與雜支等費用支出,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每梯次以半天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