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3-09-06 | 點閱數: 652

宣導子女從姓之規定為「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及「年滿 20 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