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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7-09-08 | 點閱數: 396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70451 號函暨本局 106 年 6 月 6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424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亦可旁聽)。
(二)研習課程:教師專業發展規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三)研習日期及地點:分 5 梯次辦理,場次如下:
1、 106 年 9 月 23 日(星期六)假大業國小辦理。
2、 106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假富林國小辦理。
3、 10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六)假平鎮國中辦理。
4、 106 年 11 月 4 日(星期六)假中壢國小辦理。
5、 106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假平興國小辦理。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 1 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四、本局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