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平國小 106 年 8 月 31 日平小輔字第 1060006039 號函續辦。
二、本案計畫內容(請詳參計畫書)簡述如下:
(一)由該基金會辦理旨揭電子化閱讀教材推廣之種子教師研習,於中小學進行「經典閱讀-品格培養」扎根活動。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訂於 106 年 9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中壢市中平國小饒平館 3 樓會議室舉辦。
(三)本案研習結束後,將邀請各校以校為單位團隊報名申請為旨揭教材推廣學校(須提交教案設計審查)(如計畫附件二),另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之學校,將優先列入基金會補助之參考依據。
(五)請中平國小協助核撥結事宜,經錄取之學校請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至少實施 10 節課以上之教學,於計畫辦理完竣後 1 個月內完成核結,並檢具敘獎名單及成果報告(如計畫附件三教學設計,含書面及電子檔)至中平國小(桃園巿中壢區過嶺里雙福路 12 號)輔導處彙整。
三、另請 29 校(名單如附)務必派員參加旨揭研習及計畫,其他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四、參與本案活動與工作人員是日(106 年 9 月 23 日)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倘遇例假日辦理,得於 6 個月內在不影響校務運作、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五、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參與推廣之學校嘉獎 1 人各 1 次, 1 人獎狀各 1 紙,參與班級 1 人獎狀 1 紙。
六、另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五點第十六款規定,專案核予經審核通過之旨揭創意教學設計著作,核發每件 0.05 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