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教育部委託辦理之活動,旨在培養全國學生及童軍關懷社會、日行一善之精神,並引領青少年伙伴參與健康正當的戶外休閒活動,藉由童軍活動,啟發進取心及榮譽感,並達成促進社區童軍團互動觀摩,協助童軍運動之社區發展。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日期: 106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19 日二天(星期六、日)。
(二)地點:新北市新莊體育場。
(三)參加對象:全國各社區童軍團,共計 1,200 名。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止,額滿為止。
三、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教育局同意公(差)假登記,並得於 6 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