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02 年 6 月 21 日桃教中字第 1020036154 號函續辦理。
二、旨揭培訓班相關訊息:
(一)研習對象:
1、教育行政人員(優先錄取對象)
2、學校推薦人員(優先錄取對象)
3、現任認輔教師、輔導老師。
4、現任行政處室人員、依序為輔導室、學務處、教務處
、總務處人員。
5、一般合格教師。
6、其他。
(二)研習地點:中原大學。
(三)研習課程:依據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修訂課程排定(如附件 1 )
(四)修業期限:
1、自民國 102 年 9 月起至 102 年 11 月,出席符合規定且成
績及格者核發研習證明。研習期間參加人員給予公假
登記,若有課務,需自理。
2、上課時間如課程表(如附件 1 )。缺課達授課時數 6 分
之 1 者,不核予上課證明。
三、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教師參加訓練,於 102 年 9 月 18 日(星
期三)前填妥報名表並核章(如附件 2 ),逕寄或親送桃
園縣平鎮市祥安國民小學輔導室(電話: 4192135 分機 610
;傳真 4697939 )。需繳交之資料於第一次上課時收取。
四、錄取教師名冊於 102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17 時前在教育局
中等教育科網站公布。公布錄取名單後,如各班尚有缺額
,開放其他教師報名,欲報名者,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聯
繫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