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年 1 月 5 日師大特教字第 1071000185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日期: 107 年 4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二)研習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師。
(三)研習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前瞻廳(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 30 號)。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四、檢附研習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