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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3-09-25 | 點閱數: 62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9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20087156 號函辦理。
二、 為引入民間資源挹注,並結合公部門及學校推動美感教育及藝術活動,提升社會藝術水準,減少公部門支出,提升民間單位之企業形象、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特訂定旨揭原則以利公部門、產業及學校三方互惠多贏。
三、 相關附件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 http://163.30.76.50/web_05.ph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