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文件 資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8-05-08 | 點閱數: 379

一、請老師協助有需求的學生提出申請,於6/1()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本次審查會議將於6/5()14002樓校長室召開。

三、已於1071月繳交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低(中低)證明文件,無需再繳交證明文件。

四、家庭突遭變故者,請附事故證明書。

五、未附上述2項證件者,請導師詳實填寫本申請表之『導師實訪說明』及『簽註說明』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