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知衛生局針對發展遲緩兒童,提供免費復健評估、復健治療及輔助器具之使用教導(如附件)。 二、鼓勵本縣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學前巡迴教師針對學生需求,透過宣導、親師溝通、提供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之幼兒園所本案之復健服務資訊,以親師合作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可依需求就近接受衛生局設立之兒童發展復健站之專業復健服務。 三、隨文檢附 102 兒童發展復健站聯絡窗口及排程文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