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埔國小 102 年 1 月 28 日埔小特字第 1020000579 號函辦
理。
二、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2 年 3 月至 6 月,詳細時間如本案實施計畫
。
(二)研習地點:中埔國小(桃園市永安路 1054 號)。
(三)參加對象:本縣特教輔導團團員、國中小身心障礙班教
師或本縣對語文類教材編輯有興趣之教師(不限特教教
師),研習人員預計 40 名(國小 20 名、國中 20 名),由
本縣輔導團審核後錄取。
(四)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
習系統登錄。
(五)研習時數:審核錄取之教師需全程參與研習,全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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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核定研習時數 24 小時。
(六)研習聯絡人:特教輔導團廖玉芬小姐;聯絡電話: 341-
4297 。
三、本案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
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研習如於假日辦
理可於研習結束後 6 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四、檢附本縣 102 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身心障礙班語文類寫作
策略工作坊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