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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07 年 7 月 27 日屏大人文字第 107320059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訂於 107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二)至 22 日(星期三),假高雄市鳳山區大東文化中心 2 樓演講廳辦理兩天全日研習(檢附旨揭實施辦法供參相關細節)。
三、上揭相關費用由旨揭計畫經費預算項目支應。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向國立屏東大學王先生聯繫,電話: 08-7663800 分機 35505 。
